标的物详情:柳州市屏山大道278号8栋1单元3-1号;权利人:韦静;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21)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112号;登记时间:2021年1月8日;建筑面积:57.9㎡;规划用途:住宅;标的物所在楼层:第3层;2房1厅1卫;房屋现状以现场实地看样为准。标的物拍卖的价格仅限于房屋自身价格,不包含室内移动的物品及装修。
风险提示:
1、房屋情况:房屋有人居住,住户已签清空保证书,承诺会清空、搬出。拍卖成交后如逾期未搬出,法院依法强制换锁。住户还未按规定时间对室内物品进行搬离,法院将对室内物品作价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抵扣执行案件所产生的费用。如需拍卖室内物品,交付时间较长,以及清空房屋过程中可能会对房屋外观、装修、内在质量产生一定影响,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房主搬出后房内物品未搬离的,视为放弃所有权。房屋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法院不承诺房屋交付时间,请谨慎参拍。
2、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过户具体事宜,税费请到税局咨询。
3、所欠物业管理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数额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小区所在物业公司、供电等部门咨询,最终以相关部门出具数据为准。
温馨提示:为保护您的利益,监督司法拍卖工作,非公告公示电话联系买受人一概不要相信,谨防诈骗,请保留证据及时向法院举报。法院投诉电话:0772-2563501。
该不动产有1笔抵押登记,本院已查封。
抵押登记情况:
1、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北支行;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数额):336000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4年6月29日上午10:00至2024年8月28日上午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2/05,户名: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韦静名下位于柳州市屏山大道278号8栋1单元3-1号不动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柳州市屏山大道278号8栋1单元3-1号
标的物详情:柳州市屏山大道278号8栋1单元3-1号;权利人:韦静;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21)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112号;登记时间:2021年1月8日;建筑面积:57.9㎡;规划用途:住宅;标的物所在楼层:第3层;2房1厅1卫;房屋现状以现场实地看样为准。标的物拍卖的价格仅限于房屋自身价格,不包含室内移动的物品及装修。
风险提示:
1、房屋情况:房屋有人居住,住户已签清空保证书,承诺会清空、搬出。拍卖成交后如逾期未搬出,法院依法强制换锁。住户还未按规定时间对室内物品进行搬离,法院将对室内物品作价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抵扣执行案件所产生的费用。如需拍卖室内物品,交付时间较长,以及清空房屋过程中可能会对房屋外观、装修、内在质量产生一定影响,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房主搬出后房内物品未搬离的,视为放弃所有权。房屋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法院不承诺房屋交付时间,请谨慎参拍。
2、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过户具体事宜,税费请到税局咨询。
3、所欠物业管理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数额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小区所在物业公司、供电等部门咨询,最终以相关部门出具数据为准。
温馨提示:为保护您的利益,监督司法拍卖工作,非公告公示电话联系买受人一概不要相信,谨防诈骗,请保留证据及时向法院举报。法院投诉电话:0772-2563501。
该不动产有1笔抵押登记,本院已查封。
抵押登记情况:
1、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北支行;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数额):336000元;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变卖竞价时间:2024年6月29日上午10:00至2024年8月28日上午10:00止(以淘宝网竞价时间区间为准,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变卖起拍价:220640元,变卖预缴款22064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将相关的资料交到柳北法院)。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需提前预约,统一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统一安排。标的物详请联系电话:0772-2563556邱法官,竞买人按预约时间自行前往拍卖标的物即可。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装修、面积差异、材质、品质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本次拍卖的结果及价格,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确认。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有关产权证照的办理及过户、相关税费及手续的办理及其他限制性交易措施(如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的缴纳等)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拍卖成交后本院会将有证部分裁定过户给买受人,因无证部分未能办理过户及其他限制性交易的,本院不负责处理,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拿到法院出具的过户相关文书后,需在7日内凭相关正式票据向本院申请报销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税费,逾期不向法院申报的,视为妨碍本院执行,会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尚欠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只负责标的物交付、办理执行退税事宜,其他事宜本院不负责处理。
八、意向竞买人如竞拍成交,请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附加于拍卖标的物上的户籍的迁入及迁出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予负责。
九、特别提醒: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介绍,如有其它信息需了解请竞买人在实地看样时自行了解或询问看样工作人员,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竞买成功后的缴款凭证也可由该公司提交法院。买受人拍卖成功后应按照法院指定时间内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查询到拍卖收款后送达过户协助通知文书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并向买受人开具相关的文书,此过程需要一定时间,请买受人耐心等待,完成后法院会主动联系买受人,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立新支行,账号:6228400857103980660), 逾期未按规定缴纳尾款的,本院视为恶意竞拍,将视为悔拍没收保证金并对买受人进行罚款等措施。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十三、若标的物流拍,申请执行人放弃以物抵债的,则第三人可以根据流拍价格购买标的物。
法院咨询电话:0772-2563556(邱法官)
联系单位: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柳州市柳北区回龙路8号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变 卖 须 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变卖须知: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及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对标的物外观、结构、质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柳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的变卖期为60天,变卖竞价周期为24小时,竞价结束则本次变卖活动结束。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期将缩短并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周期(以倒计时形式显示于变卖界面);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变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变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等待法院通知领取相关文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拿到法院出具的过户相关文书后,需在7日内凭相关正式票据向本院申请报销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税费,逾期不向法院申报的,本院将该款项作为执行款进行分配,不再退给买受人。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2-2563501
本规则其它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2-2563556邱法官